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萧山161家商店上榜
发布时间:2018-12-18 10:01:39 星期二   

萧山日报讯(记者 王慧青 通讯员 李力军)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暨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公布了2018年度全省示范型放心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店、放心民宿和放心消费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我区161家商店(超市)、34家网店、33家餐饮店(食堂、小吃店)榜上有名。

据了解,创建放心商店的最大亮点是承诺无理由退货,并明确了具体退货商品范围、退货时限(7天以上,含7天)和具体退货条件(如不影响二次销售等)。一旦“放心商店”创建成功,在商店的显眼位置会张贴有“放心消费在浙江”LOGO标识。“公开宣告放心商店消费示范单位名单,一方面是为了促进经营者履行放心消费公开承诺,增加商店信誉;另一方面也希望消费者及社会各界能共同参与监督,推动萧山消费市场环境提升。”区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说。

实际上,我区的商超经营者从去年开始便积极响应省政府号召,率先投身“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以货真价实、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等为指向,广泛开展了示范型放心商店、放心网店和放心餐饮店建设,部分大型商店、超市已成功创建成为全省首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今年我区将创建放心消费建设重点放在一些规模相对较小的商店超市上。”上述负责人介绍说,在推动创建实施过程中,广大经营者对放心消费建设热情高涨,“可的”“十足”等连锁机构组织门店积极申报,一些个体经营者也踊跃参与建设。特别是,杭州汇德隆银隆世贸中心商贸有限公司在去年已经成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基础上,今年扩大范围再次申报放心消费示范区建设,最终成为我区首个“放心消费示范区”。此外,我区境内的杭金衢高速公路萧山服务区也成功创建为“高速公路放心消费示范服务区”。

据悉,根据2018年度《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创建成为2018年度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是在经营主体主动申请的基础上,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逐级审核,消保委组织消费者体验、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抽查评估后,并通过集中公示产生,具有较强的公信力。

来源:萧山日报   作者:记者 王慧青 通讯员 李力军   编辑:陈俊男